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记者 郑承锋 摄
5月20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高峰论坛在杭州开幕。一年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光荣使命。一年来,浙江做了哪些探索?共富路上还有哪些共性问题?未来的方向又在哪里?在这场以“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主题的峰会上,来自国内各层面的重量级嘉宾分享了他们对共同富裕的真知灼见,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言献策。本期刊登部分专家观点,以飨读者。
“共富型”制度政策创新的三个重点和三大关系
赵昌文 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主任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良好,特别是在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方面有积极探索,提出了要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加快向“共富型”制度政策跃升转变。共富型制度政策的内涵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点:
一是共富型制度政策要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未来,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将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不仅要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做大蛋糕”,还要提高经济效率和发展效能,积极“做好蛋糕”。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这应当是共富型制度政策最基础、最核心的内涵。
二是共富型制度政策要有利于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格局。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需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在分配制度方面共富型制度要从三个“三”着手。第一个“三”是指,要理顺政府、企业和居民三个部门的关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第二个“三”是指,要强化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三类再分配政策工具的精准度和调节力度,充分发挥再分配的作用。第三个“三”是指,要针对农村易返贫人口、城市低收入人口和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农民工这三类共同富裕的“短板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兜住底线。
三是共富型制度政策要开展系统性改革。共同富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层次、全方位的制度政策创新。《意见》中提出,要探索建立先富帮后富、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估体系,浙江省在这个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这里强调一下评估体系,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创新的重要性。在脱贫攻坚阶段,我们将脱贫成效纳入贫困县考核评价体系,极大激发了地方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推动共同富裕阶段,我们也要用好考核评价体系这个指挥棒。
以上是开展共富型制度政策创新的三个重点,此外还需要处理好三大关系。
一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并不意味着发展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实现共同富裕。如何能够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如何使经济绩效改善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这就需要制度政策创新的探索。例如,数字技术有力推动了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平台企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但同时可能产生“数字鸿沟”和“边缘群体”的问题,也为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就需要创新职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和政策。当然,效率与公平并非总是对立的,实现两者有机统一应该成为促进共同富裕制度政策创新的关键点。
二是长期与短期的关系。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从中长期来看,促进共同富裕需要应对人口结构转型、数字化转型以及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等诸多结构性挑战。从短期来看,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反复,低技能人口就业不稳定性增强,小微企业和服务业受到巨大冲击,也为实现共同富裕增加了难度。当前,首要任务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但也要考虑在工具箱中寻找能够兼顾短期与中长期的政策。
三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的过程中,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都很重要,缺一不可。协调好两者的关系贯穿在推动共同富裕的每一个环节。初次分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也需要政府健全要素定价机制,矫正市场失灵,避免资源垄断、不公平竞争等导致的分配秩序失衡。二次分配主要由政府主导,但税收政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企业现实利益和发展预期息息相关,会直接影响市场主体行为。三次分配提倡自愿捐赠,但从国际经验看,遗产税、赠与税等税种的设立对于企业家的慈善捐赠有直接促进作用。
多途径推进乡村共富的浙江经验
魏后凯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城乡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但村庄分化现象也日益凸显。村庄分化是资源禀赋、能人效应、产业选择、组织制度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将激发农村社会矛盾,加大乡村治理的难度,不利于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迈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如何有效破解村庄分化,加快推进乡村共建共享,走乡村共富之路,是亟须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浙江省在示范区建设中,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做大农村经济这块“蛋糕”,同时强化乡村共建共享,促进乡村共同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形成了一批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模式和做法。2021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2万元,连续3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收入倍差由上年的1.96下降到1.94,城乡消费倍差由1.68下降到1.66,均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浙江通过多层次多领域多类型的试点示范,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农民主动性,在先富带后富帮后富、促进乡村共富方面,形成了三种典型模式,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
一是“飞地抱团”模式。浙江嘉兴等地积极探索“飞地抱团”模式,把各村腾退的土地指标统一归集后,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土地级差收益最大的黄金地段,通过县域统筹、跨镇经营、多村联合方式,集中发展产业项目,共享发展成果。这种“飞地抱团”是一种以城带乡的共同体形式,既有力促进了乡村经济尤其是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发展,又避免了各村独自发展带来的分散布局和缺乏规模效益问题,有利于城乡共建共享共荣。
二是联合体模式。下姜村是依靠农文旅融合实现“绿富美”的典范。2019年6月,淳安县成立“大下姜”乡村振兴联合体,采取联建共富平台、联兴共富产业、联享共富生活“三联”方式,带领“大下姜”25个村探索共富之路。安吉县余村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近年来,余村通过整合周边村镇和余村大景区,采取“国有资本+村集体+公司+农户”等合作形式,深化村村、村企、村民利益联结,打造利益共同体,实现区域内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这种乡村联合体模式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化利益分配格局,实现共享式规模化发展。
三是党建联盟模式。党建引领是推动乡村共富的重要路径。浙江台州市按照“党建总牵引、片区带全域、组团促共富”思路,全域推进党建联盟建设,分类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建联盟,通过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共建品牌、错位发展,引领带动各行政村共同发展。慈溪市则培育组团片区81个,通过党建联盟、规划联体、产业联动、社会联治四大工程,实现党建引领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这种党建联盟促共富模式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
坚持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
史晋川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坚持高质量发展来推进共同富裕,就必须要认清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生产要素的充分自由流动,推动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浙江在改革开放中发展成为民营经济大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浙江经济发展的宝贵经验。坚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就必须坚持用共同致富来促进共同富裕的理念,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人民群众创业,鼓励民营企业创新,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共同致富的主体。要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为民营企业打造一个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稳定的制度预期。要通过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激励民营企业创新,保证创新者能够获得相应的创新收益,从而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共同富裕。
坚持高质量发展来推进共同富裕,必须要充分重视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在推动共同富裕的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基础制度安排中,初次分配制度建设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初次分配是市场经济中以效率为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为主的功能性收入分配,也就是由市场来根据每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所拥有的生产要素和投入生产过程的要素数量及贡献,来确定要素所有者的收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探索与实践表明,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可以把做大做好“蛋糕”和分配好“蛋糕”作为一个有机过程统一起来,更好地通过高质量发展来促进共同富裕。初次分配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可以建立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使得广大劳动者在初次分配过程中就能够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获得自己应有的劳动所得。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更好地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扩大劳动收入在社会总收入中的比重,缩小劳动和资本的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高质量发展来推进共同富裕,要把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放在经济发展中的收入流量再分配。社会经济活动中每年生产的国民生产总值,都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流量,而往年的收入没有消费(耗)掉而积累下来的那些资产等财富,都是社会经济中的存量。在促进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应该把再分配的重点放在经济增长中的收入流量特别是增量的分配方面,而对社会财富存量的再分配应慎之又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已经跨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近年人均GDP已经超过了一万美元,但我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同发达国家相较仍有很大差距,现代化建设重而道远。浙江的社会经济发展表明,通过经济发展做大“蛋糕”增量及以收入流量为重点的再分配,可以较好地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能够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又能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好地促进共同富裕。反之,不通过高质量发展来推进共同富裕,不恰当地把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放在财富存量再分配方面,就很可能会损害人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减弱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共同富裕:是什么?不是什么?
高培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共同富裕不仅是分好“蛋糕”,更要做大“蛋糕”。共同富裕由“共同”和“富裕”两个关键词组成。“富裕”需要把“蛋糕”做大,做大“蛋糕”需要发展。“共同”则体现公平,要求把“蛋糕”分好。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是一对辩证关系。促进共同富裕不仅要分好“蛋糕”,而且要做大“蛋糕”,两者同样重要。共同富裕只有也只能在坚持发展中加以实现,离开了发展或脱离了富裕这个基础,就谈不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要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不是搞平均主义。共同富裕要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不是“绝对公平”“吃大锅饭”。只讲效率不讲公平,造成两极分化和阶层固化,不符合共同富裕原则,也背离社会主义初衷。同样,只求公平不要效率,搞平均主义也是不可取的。共同富裕并不意味着无差距,也不意味着差距越小越好。要弘扬勤劳创新致富精神,鼓励劳动者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创新创业迈向幸福美好生活。
共同富裕要以市场经济为深层底色,不能离开市场经济而谈共同富裕。无论是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还是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抑或是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都要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展开和推进。共同富裕绝不是“劫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绝不搞任何形式的“逼捐”“诱捐”,也绝不是“养懒汉”“等靠要”,搞“福利主义”。
共同富裕是一个全局性问题,而不单纯是分配问题或经济问题。共同富裕牵动社会再生产各方面和国家治理活动各领域,是一个全局性问题。无论是单纯就分配维度而谈共同富裕,寄希望于通过单一的分配制度调整而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还是局限于经济视域而论共同富裕,寄希望于通过单一的经济制度变革缩小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都有片面之嫌,其结果也往往难遂人愿。要从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要求出发,坚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改善并重,综合施策。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是同时间同步同等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需要耐心、实打实把一件件事办好的长远过程,不能要求所有地区、所有人同时富裕,也不能要求不同区域、不同人群都达到全国一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要因地制宜探索有效途径,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不搞“齐步走”,不做“过头事”,不盲目攀比和冒进。要统筹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好高骛远、不吊高胃口。
均衡发展要处理好六对关系
郑永年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授、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院长
“共同富裕”的意义表现在经济、社会和政治各个方面。就经济而言,共同富裕就是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发展是人类所追求的第一价值。就社会而言,共同富裕就是要实现社会公平的价值。就政治而言,共同富裕既关乎夯实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也关乎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有效治理。
无论是政治学、政治经济学、社会学、经济学,我们都可以对浙江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浙江能走到现在这一步,主要有三点特色:第一是“上不封顶”,鼓励全体人民勤劳致富,不断做大“蛋糕”,增强社会经济整体实力。如今,浙江已经成为民营经济最为发达和营商环境最佳的省份之一。第二是“保底”,即着力把基本社会服务包括医疗、教育、住房和社会保障等制度建设好,同时保障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浙江在这些方面也作出了很多尝试。第三是“做大中等收入群体”,建设橄榄型社会。
浙江为什么能做到公平发展?均衡性是浙江经济经验最显著的特征。这些年来,浙江处理好了很多重要的关系,实现了均衡发展。
第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浙江呈现出“小政府、大社会”的特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目标已经在浙江践行。在浙江,“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体现为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协调作用,浙江各地之间没有严重的恶性竞争。
第二,国企与民企的关系。国企强,民企也强,两者之间进行了有效的劳动分工,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由国企负责,而大部分民生经济则由民营企业负责。即使是本来由国企负责的基础设施建设,浙江的民营企业也往往参与其中,这使得浙江能够有效动员和发挥民间资本的能动性。
第三,内资与外资的关系。浙江不排斥外资,但浙江的资本以内资为主。与外资相比较,内资更能把劳动关系处理好,也比较公平。浙江的劳动关系较之其他地区更为和谐。
第四,大型企业与中小微型企业的关系。不难发现,中国很多大型的民营企业都出自浙江,但同时,浙江的中小微型企业尤其发达。实际上,大量的中小微型企业是培植大企业的“摇篮”。
第五,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关系。浙江没有片面地发展服务业,浙江的服务业是为制造业服务的。浙江始终把发展的重点放在制造业上,因为他们意识到如果制造业发展不起来,那么服务业就缺失了最重要的服务对象。
第六,工业与农业的关系。浙江既是工业和制造业大省,也是农业强省。浙江地少人多的客观条件迫使人们去发展工业,但这绝不是说浙江不重视农业。在农业改革方面,从早些时候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今天的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浙江都走在前面。农业在浙江经济中并未占很大的比重,就是说浙江并非农业大省,但浙江农村生活的富庶表明浙江是农业强省。
不过,更为核心的是浙江人的“加法精神”,具体体现为企业家精神和商业精神。企业家是要改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而商业精神是要追求财富,这两方面浙江都做到了。浙江人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增加和强化这个地方的经济强度(intensity)、广度(extensity) 和深度(depth)。这是一种加法和增量经济,或者说,“做大大饼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