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生育友好型社会还有多远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随着“三孩”政策全面落实,各地在落实国家已有的“规定动作”外,也陆续推出“自选动作”。日前,浙江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就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激励举措,涵盖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等生育全周期。
我们离生育友好型社会还有多远?最近一期的《求是》杂志,刊发了国家卫健委党组的文章,其中指出,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调查显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继续走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64个,低于2017年的1.76个和2019年的1.73个,其中的“90后”“00后”仅为1.54个和1.48个。经济负担重、子女无人照料和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因素已经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障碍。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到,我们处在一个低生育意愿和高生育成本的时代,“不能生”“不愿生”“不敢生”逐渐占了上风。
生还是不生,并不是一个能简单回答的问题。影响家庭做出选择的,既有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缜密考量,也有经济社会环境种种因素的制约。生育成本的考量,早已不再局限于经济因素,还包括时间成本、社会成本、机会成本。这背后承载的个体成长轨迹、家庭关系演进和社会发展变迁,远远超过统计数字的直观表现和描述。因此,生育政策需要更具弹性,更注重打“组合拳”,在出生、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多方面作出相应调整。政策托举越有力,适龄家庭的生育意愿才会越强。
此外,生育问题不是简单的权益问题、性别问题、平等问题,而是带有显著政策性、制度性的公共问题。每个个体围绕生育话题产生的焦虑和担忧,值得重视并给予更多关怀。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从生育政策激励、降低教育成本、女性生育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多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比如,“子女3周岁内,鼓励用人单位允许适宜远程办公的职工采取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等,这些生育政策的调和优化,是在生育意愿、企业负担、社会支持、政策保障等方面寻找最优解的一种有益探索。
说到底,对待生育问题,考虑的不仅仅人口多与少的问题,更是考虑人口结构的问题。提高出生率、增加年轻人的比例对于一个社会发展至关重要,这意味着提升整个社会的活力与创新能力。尊重生育、关怀抚育,用科学决策和系统谋划解决实际困难和烦扰,以细致落实和有序衔接消解个体焦虑和担忧,让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善意和暖意被越来越多人捕捉到、感受到,才能让“生还是不生”成为不那么难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