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开处方”是有益探索
1月1日,《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办法》,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卫生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
护士也能开处方,深圳迈出了审慎探索的一步。根据现有规定,只有执业医师才能开处方。不过,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外伤患者需要频繁换药,并且每次更换的药物种类、数量相对固定,如果每次都要先挂号,找医生开具处方,再到护士处换药,流程繁琐,既耗费了患者的时间,也加大了医生的工作量。现在允许专科护士也能对特定的病症开具处方,缩短了患者的就医疗程,也提升了整个医疗机构的诊治效率。从这个角度看,赋予专科护士一定的处方权,有着积极的探索意义。
这样的探索,也会为未来的医疗服务变革提供经验。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测算,2035年左右,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社会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医疗服务中慢性病的康复护理需求也将随之增加。如果沿用医生开具处方的诊疗方式,医疗负担会进一步增加。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能让一些常见的康复护理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这也相当于增加了医疗服务的供给,降低了康复护理的成本,让居家养老护理、家庭医生等服务更好地走进居民家里。
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需要通过严格规范的培训管理来取信于民。专科护士,指的是在某临床护理领域中具有强大理论知识、丰富临床经验以及精湛的临床技能,且能向患者直接提供高质量护理服务的护士。换句话说,不是每名护士都能成为专科护士,都能为患者开处方。此次深圳的探索,对专科护士的学历、工作经验、培训时间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这样的做法,有利于获得患者的认可,也有利于拓展护士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护士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更好地稳定护士队伍。
当然,任何创新之举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在未来的实践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对于可能遇到的问题,应当在实践发展中加以解决。我们也期待深圳在先行先试中摸索出好办法,供更多的地方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