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
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7周年。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不断发展,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对国家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杭州是“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从购物消费到交通出行,从教育医疗到文化娱乐,随处可见互联网的身影,网络正成为日常生活的“第二空间”。杭州互联网法院顺应着互联网发展的“时与势”,持续以法治之笔书写网络空间治理的新篇章,努力实现网络空间延伸到哪里,法治就覆盖到哪里。
网络空间,不同于由血缘、地缘、族群、宗教、民族等组成的物理社会,它由各种“弱联系”架构,也被称为“虚拟空间”。不过,网络空间的这种“虚拟”并非虚无缥缈,而是和现实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秩序各个方面紧密相连,是与现实社会共存的一种人类社会关系存在的新形式。可见,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都应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网络世界,如果缺乏法治保障,毫无底线的“自由”便会变成“潘多拉魔盒”,最终伤害的是网络“命运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人。
“法律经济学”理论奠基人之一的波斯纳曾说过一个著名观点:“权利应依据环境而调整,我们必须在个人自由与社区安全之间找到一种实用主义的平衡。”网络的法治化治理,就是在自由与安全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用法治去筑牢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的基石,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是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经中央批准,2017年8月,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2018年,中央决定推广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经验,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也相继成立。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集中审理辖区内的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探索了一系列“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审判工作机制,开启了中国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篇章。事实证明,中国的互联网法院建设不仅有力提升了中国互联网治理能力,也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法院的裁判不仅是为了定分止争,更是通过裁判来定标尺、明界限、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智慧。比如,今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先后发布了《引导企业数据健康发展行为指引》《监督和支持平台自治十大典型案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行为指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行为指引》等司法指引,对案例进行详细解读,为企业、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全面、具体、可操作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指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网络法治既是数字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数字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放眼未来,不断推动网络空间运转的规则化、治理的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网络治理水平和效能,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网络治理现代化,让网络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就一定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