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公共服务同城化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024-09-12 09:22:06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这意味着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具体来说,要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此同时,要优化超大、特大城市的治理路径,建立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这些方面的改革举措,将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推进城市群发展,使新型城镇化更加以人为本。

记者: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对我们的城市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痛点在哪里?

马亮: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工作、居住和生活,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并满足他们及其家庭的需求,就变得至关重要。与此同时,城市之间形成的城市群和都市圈也在加速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使邻近城市可以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便利人们在城市之间自由流动和无感漫游。

国务院在2024年7月底发布《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提出要培育现代化都市圈,推进公共服务同城化。

新型城镇化的提出,要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当前我国不少城市存在人户分离现象,即流入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没有迁入地户籍,也无法享受与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权利。典型表现就是城市中大批外来务工者(如建筑业和制造业的产业工人、家政服务人员等)和新就业形态工作人员(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潮汐式流动。

我国正处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窗口期,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等方面的社会治理问题也会在一段时期内存在。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核心是实现“居者有其户”和“租购同权”。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才能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实现市民化,真正带来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城镇化。

“租购同权”意味着在本地居住的非户籍人口都可以享受同户籍人口一样的公共服务,而公共服务的筹资、提供与管理也会承受更大压力。当前有关各类公共服务的财政拨款、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都是按照户籍人口来核定的,改为常住人口标准则需要进行全方位改革。涉及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事业单位要进行调整,按照常住人口进行基数重估,确保公共服务提供的人员编制到位。

此外,如何对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进行公共服务统筹分配,也会迎来更大挑战。未来要指导各地政府部门明确公共服务资源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核心标准,确保“租购同权”落到实处。对于普惠性公共服务不应区分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要切实做到一视同仁。对于稀缺性较强的公共教育和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在短期内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积分和其他标准综合分配。随着过渡阶段的制度完善,未来应实现和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资源的共享。

记者: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同城化将给城市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带来哪些挑战?

马亮:首先,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打破户籍藩篱对不同城市会带来差别化影响。对于常住人口数量超过户籍人口的发达地区,意味着常住地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对象将大幅增加,相关公共服务支出也会水涨船高。

相关部门要加强常住人口的人口底数管理,做好常住人口库的动态维护,为公共服务提供精准及时的人口基数。要按照常住人口来对公共服务提供情况进行评估,做到应保尽保,推动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关系落在常住地并由常住地政府部门维护更新。

要推动建立全国公共服务一体化统一数据平台,实现各类公共服务事项与人员的数据交换,确保各类人员的公共服务关系同常住地挂钩。这有助于加快公共服务的数字化转型,通过“数据要素×公共服务”来提升公共服务供需匹配,使公共服务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定制化。

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面对市民日益增长和多元化的需求,要变被动响应为主动满足。有条件的城市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拓展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类服务的提供,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此外,也要积极探索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创新和拓展公共服务提供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对各类公共服务绩效的考核评估,注重的是覆盖了多大规模的人口和提供了多少数量的公共服务。要加强对各地按常住人口提供公共服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核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保障情况,督促各地公共服务应保尽保。

随着公共服务从户籍人口走向常住人口,人们会对公共服务质量“用手投票”,也会根据公共服务资源分布和富集状况而“用脚投票”,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向优质公共服务高地集聚。因此,在公共服务提供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持等方面,也应根据服务对象的规模、结构和特征进行动态调整。对于公共服务质量高、需求量大的相关机构,则应加以资源倾斜和重点保障。对于价高质次和门可罗雀的公共服务提供机构,应进行核减。这会使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更大作用,也有利于推动公共服务的优胜劣汰和质量提升。

记者:浙江省、杭州市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有哪些优势?

马亮:目前不少中心城市都全面放开了落户政策,但是少数超大特大城市还保留了较高的门槛。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保障,是未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重点课题。这需要超特大城市挖潜扩容,持续做好流入人口的公共服务保障;也有赖于加快推进超特大城市与周边城镇的公共服务同城化,使他们可以借助职住分离、混合办公等新模式共享公共服务。

浙江省是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区,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杭州市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主力城市之一,在推动现代化都市圈培育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无论是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并推动其市民化方面,还是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并加快同城化方面,浙江省和杭州市都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可以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都市圈的发展新路。与此同时,也要立足本地实际并大胆创新,实践具有本地特色的体制机制,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浙江模板和杭州方案,并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程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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