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评价”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日前,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价规范》获批发布,并于11月30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率先出台的人大数字化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地方标准,开创了人大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数字化监督工作的先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既然数字技术发展已经给我们提供了更好的“利器”,那么我们就要积极主动引入这一“利器”,并开发好、运用好,发挥其最大效用。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数日前,历史悠久的网球四大满贯赛事之一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宣布将从2025年起使用电子司线,其实,像今年的杭州网球公开赛、中国网球公开赛、上海大师赛等赛事,早已经采用了电子司线。电子司线的最大意义,就是足以完全避免人工裁判存在的误判,让比赛更加公平。当然,人大监督的复杂性非网球赛所能比拟,而道理是一样的。
“法治政府建设”的数字化评价,可说是人大监督的“互联网+”,它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时收集、分析政府工作数据,快速发现问题,提高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可以通过数字化平台让人大代表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更加便捷,公众可以通过数字化渠道参与监督,增强了监督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大者而言,数字化评价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不仅将让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更及时、更全面,而且还能通过数字技术对海量的信息条分缕析,让评价更精准、更科学。
有必要指出,数字技术只是一个工具,而主导工具的是人。“法治政府建设”的数字化评价,不是引入了数字技术就大功告成,而必须对其运行程序进行一番精心而周密的设计,以保证实现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协同配合、督促改进、数智赋能的评价目标,这也正是《“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价规范》的意义所在。数字化评价,指标体系是核心,《规范》建立了“五维赋分”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基础评价指标分为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体现了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评价要求。根据《规范》,评价过程上,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基层群众的意见;评价方法上,积极吸收专家等第三方参与,收集—评价—跟踪的全流程闭环设计十分注重问题的发现和及时有效的整改,体现与时俱进、动态调整的灵活性要求。
相信《规范》的发布,将进一步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既有利于两级人大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和依法监督,又有利于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点赞之后,更要强调,落实才是硬道理,《规范》的意义还要在具体实践中见真章,以努力打造可借鉴、可复制的人大数字化监督“法治政府建设”杭州样板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