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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版“优驾容错”将再度升级
2021-11-25 08:30

昨日,记者从杭州交警处了解到,从下月起,“优驾容错”措施将再度升级!

自交警部门今年3月推出“优驾容错2.0”措施以来,已有超195万起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为了让行车更文明、执法更理性,从2021年12月1日起,杭州交警将在原有的轻微违法“优驾容错2.0”管理措施基础上,调整和扩大轻微违法首次警告的范围,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宽严相济的原则,提高执法有效性和针对性。

机动车轻微违法的“容错度”更高了

在“优驾容错3.0”措施中,机动车有11种违法行为之一,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口头警告教育,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不予处罚。

11种机动车轻微违法行为

1.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驶的;

2.违反车道分隔禁止标线,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常行驶的;

3.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内仍驾驶机动车的(之后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4.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

5.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6.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8.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9.违反交替通行规定;

10.机动车停车越线;

11.驾驶机动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手瓶除外)超速未达20%的。

值得一提的是,和之前相比,新版“优驾容错”有个巨大升级。原先的“优驾容错”,需要满足3个月内无任何违法记录的条件,但现在交警部门对每项违法行为都进行了单独划分。

举个例子,一位车主在1月因为违反交替通行被“首违”警告,在2月份又出现了停车越线行为,但只要他在4月份之前没有再次出现违反交替通行行为,依然可以再次享受违反交替通行的“首违”警告。也就是说,每项违法行为都是单独区分计算的。

另外,此次升级后,“优驾容错”的适用对象不再局限于小型非营运车辆,而是面向所有机动车。

需要注意的是,“优驾容错3.0”实施后,原“优驾容错2.0”措施继续实施,但驾驶机动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超速未达20%的、机动车停车越线、违反交替通行规定、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4个违法行为列入3.0版清单后,2.0版的措施不再重复适用。

非机动车同样纳入“优驾容错”范围

除了机动车违法,在新版“优驾容错”中,非机动车的轻微违法行为也同样适用。

在“优驾容错3.0”中,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除闯红灯、骑快车道、逆向行驶、非机动车驶入高架快速路四类行为且不涉及扣车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之一的,同时,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进行口头警告教育,不予处罚。记者了解到,非机动车的违法记录将从9月1日开始算起。同时,如果未随车携带证件也无需慌张,以下4类情形都可以免罚。

4种非机动车轻微违法行为

1.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但驾驶人能够现场出示电子驾驶证或交安码,且驾驶证状态正常的;

2.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但能现场出示电子行驶证的;

3.未放置检验标志,但能现场出示有效期内电子检验标志或车辆虽已脱检但能现场申请电子检验标志的;

4.未放置保险标志,经核查交强险有效的。

发生交通事故另当别论

“优驾容错”就是倡导驾驶人守法依规驾驶、文明行车。要特别注意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上述可以口头警告教育的违法行为,仍将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口头警告教育后,时间将重新开始累计。

此外,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对于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货车右转未停让、斑马线不停让、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杭州交警将一如既往坚持以“零容忍”严查严处,全力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谢珂 通讯员 郑熠炯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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