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绿色低碳发展,202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日前在富阳召开。会议首次采用“碳中和”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向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购买碳汇,核销会议产生的14.0844吨碳排放量,成为浙江省内首次实现零碳的市级机关工作会议。 会议现场,对获得2019-2020年度全国能效领跑者和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进行颁奖授牌。 下城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杭州市民中心)、余杭区中医院、青山湖科技城国际商务中心(市民中心)、市七医院、滨江区财政局、市城管局、市红会医院、余杭区临平第一中学、建德市妇幼保健院、拱墅区人防大厦、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江干区四季青街道办事处、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6家单位获得“浙江省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杭州市民中心)、淳安县商务大楼(行政服务中心)、余杭区中医院、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青山湖科技城国际商务中心(市民中心)、建德市政府机关大院等6家单位获得“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下城区行政中心被评为“2019-2020年度全国能效领跑者”。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斌介绍,“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市区两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关系不断理顺,节能管理力量不断协同增强,初步形成了具有杭州特色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当然,也存在多个方面不足,例如目标任务尚需进一步明确、管理机制尚需进一步磨合、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等。 当前,国家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任务要求,这势必倒逼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争取市本级机关提前完成80%的创建任务,确保60%(争取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将严格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和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强化统计数据结果运用,促使节能管理各项工作在公共机构有效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