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精神,记者昨日从浙江证监局获悉,浙江已出台《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相关部门、各地市政府提升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浙江省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今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作出顶层设计,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当前,浙江上市公司积极借助资本市场,形成了举足轻重、特色鲜明的“浙江板块”。截至2020年10月底,浙江省境内上市公司突破500家,达503家,全国排名第二;累计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达1.34万亿元。 浙江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浙江省实现GDP“二季红、半年正、三季进”的良好态势,“浙江板块”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我省上市公司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和发展水平距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展现浙江‘重要窗口’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该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优化上市公司发展环境,解决上市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力推动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此次浙江结合实际出台的《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十五项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浙江证监局表示,《实施意见》着重突出了五方面的特色。要倡导健康的资本市场文化,树立正确的上市、融资、并购和退市观,营造良性健康的资本市场投融资氛围;总结推广现有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产业特色、上市公司数量、结构和存量风险、金融要素供给等因素,在具备条件的部分区域探索设立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进各级政府与省级金融管理部门的交流常态化,加强工作联系,动态跟踪各地市上市公司情况;加快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试点,进一步发挥其在帮助企业规范提升、培育上市及私募融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市县政府领导对存量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化解的定点联系机制,牵头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多途径帮扶风险上市公司摆脱困境。 记者还关注到,本次《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探索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创新模式,在税收支持、项目审批、土地资源、金融支持、多元化退出等方面探索新路径,争取国家层面支持。还将加快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试点,进一步发挥其在帮助企业规范提升、培育上市及私募融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