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工职评办、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有关规定,省政工职评办决定取消原定于8月上旬举办的高级政工师培训班,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个报名参训人员。
《实施细则》中“在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一条将不作为今年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必备条件。今后,我们仍将视情举行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培训,同时鼓励申报政工职称评审的人员,通过其他各种渠道多学习政工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所有政工职评的政策文件以及申报所需的表格,都在“浙江文明网”的“政工师”板块中,可供大家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www.zjwmw.com/07zjwm/zgzp/index.shtml)。
参加今年高级政工师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若申报过程中仍有疑惑的地方,可通过电话、发邮件等形式向省政工职评办进行咨询。电话:0571—87052402,邮箱:zgzpb@163.com。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