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情感,不容亵渎!英烈荣誉,必须捍卫!浙江首例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烈士陵园着仿纳粹军服自拍”案,日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李某、吴某两名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道歉、消除影响,当事人也在法庭上以“对不起,我错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庭审当天,除了英烈家属,还吸引了数百名学生和市民代表参加,法院还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 发生在2018年12月30日晚10时许萧山烈士陵园内的这起侮辱英烈案,此前引发广泛关注,受到社会公众强烈谴责。如今,他们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沉重代价。一段时间以来,抹黑英雄、侮辱英烈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精日”丑剧也先后在多地上演:2017年,“八·一三”淞沪抗战纪念日前夕,四名男子穿二战日军制服在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前合影;2018年2月,两名男子身着侵华日军军装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前摆拍合影……试看这些丑剧,除了无知还是无知,除了幼稚还是幼稚。拿萧山这起案例来说,两名当事人一个29岁一个才19岁,拍照初衷竟然只是觉得这样着装特别“帅气”,这既让人愤慨,也让人反思。 就侮辱英烈等行为,去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文规定,“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法施行近一年来,全国促请英烈近亲属发起诉讼21起,直接提起涉英烈民事公益诉讼6件。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无不提醒我们,上好守护英烈、捍卫英烈这堂法治公开课,除了严惩涉事者,还有必要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大警示教育、扩大公众参与,以此举一反三、“杀一儆百”,引导社会公众尤其是年轻一代明是非、守底线、生敬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战争是无情的也是残酷的,就侵略战争本身来说,受害者所经受的痛苦和伤害都是无以复加的。我们欣慰地看到,确有一些当年的战争亲历者本人或者其家属,纷纷对暴行做出忏悔和反省。比如,有亲历南京大屠杀从而写出《东史郎日记》的日本二战老兵东史郎;几天前,日本作家村上春树也以《扔猫,关于父亲我想说的话》为题,发表了万言长文,回忆父亲被强征入伍经历,披露了侵华日军种种杀人细节。长文中,他如是写道:“我作为落向广袤大地的众多雨滴中那无名的一滴,即使是一滴雨水也有自己的思考,一滴雨水也有雨水的历史,应该继承一滴雨水的责任。”作为一个世界级的作家,作为一个日本侵华日军士兵后代,村上春树的反思,无疑是极具勇气的。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在全社会守护英雄、捍卫英雄,就要呼唤更多类似法治公开课的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