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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推动垃圾分类引领社会文明
2019-08-02 08:40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新修订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版《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还新增加了一条“信用处罚”,将违反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依法构成不良信息的,记入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也是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垃圾分类这个问题上,法治体现了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也将成为引领社会文明的方式。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对大多数人而言,垃圾处理似乎只是从自家垃圾桶到公共垃圾箱的距离,但对城市管理者而言,这段距离却漫长而复杂。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多方主体,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需要协力推进。

垃圾分类不是成于一朝一夕之间,背后有长期铺垫、多方努力。杭州人对垃圾分类理念并不陌生,但也面临 “高认知度,低践行度”的窘境。可见,推进垃圾分类不是打“运动战”,而是一场“持久战”。法律具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不仅有利于将垃圾分类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改变人们“嫌麻烦”“随手丢”的陋习,更有助于形成科学、专业、协调的垃圾分类处理长效机制,推动各方行为主体承担法定义务,并形成持之以恒的良好习惯。

立法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引导。谁都知道垃圾分类是好事,但从观念认同到行动实施,从理解到支持到主动参与,仍有漫长过程,这就需要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刚柔并济。既要严格执行硬性约束,法条规定的内容要硬起来、强起来,也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居民需求,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参与垃圾分类的意义和重要性。大到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小到小龙虾、奶茶如何分类,都要有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引导。为了帮助杭州市民尽快习惯垃圾分类,杭州已制作完成了一系列科普类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垃圾分类智能小程序也即将亮相。新修改《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容环卫、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商务、文化旅游、教育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应当做好垃圾分类与减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这也充分表明了垃圾分类立法不以处罚为目的,而以教育引导为主的立法本意。

小习惯透视大文明,举手投足、点滴之间最能看出绿色生活的水准、公民意识的高低和社会文明的成色。希望杭州以修订《条例》为新起点,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通过有效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把这件与每个人都相关的“小事”做细做实做久,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郑莉娜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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