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土寸金的繁华路段,停车位极度稀缺,可一些车辆却长期停在那里不动,俗称“僵尸车”。从7月份开始,市城管局等10部门开始联合整治“僵尸车”。从最新情况来看,全市还有1400多辆“僵尸车”有待处理。如果一切顺利,今年国庆节前,全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的“僵尸车”将基本整治完毕。
“僵尸车”,是近年来城市管理领域出现的一大问题。这些“僵尸车”可能出现在街道两旁,也可能出现在住宅小区。它们通常外壳破旧、蒙满灰尘,既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阻碍了合理的停车需求,也破坏了市容市貌,甚至还存在安全隐患。汽车长期闲置不用,暴露在太阳直射下,容易自燃。四川攀枝花还发生过小孩钻进“僵尸车”玩耍结果窒息身亡的悲剧。不论“僵尸车”出现的原因是什么,从维护正常公共秩序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都不能任由“僵尸车”无限期“躺尸”。 整治“僵尸车”,法律依据是充分的。尽管“僵尸车”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处置,但这不意味着拿它们没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依法扣留机动车的几种情形,包括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等。“僵尸车”长期停放,很大一部分都没有参加机动车定期检验,也没有购买交强险;很多“僵尸车”破破烂烂、锈迹斑斑,也有达到报废标准的嫌疑。这都完全符合公安部法规确定的扣留要求。治理“僵尸车”,就应该理直气壮、积极有为。 从长远来看,治理“僵尸车”,还应该简化机动车报废程序。一部分车主觉得办理报废手续太繁琐,索性直接把车丢弃不管,这也是“僵尸车”形成的重要原因。因此,不妨对机动车报废程序进一步优化,让车主不至于嫌麻烦而导致“僵尸车”的出现。此外,还应当建立整治“僵尸车”的长效机制,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照”等方式举报“僵尸车”,让“僵尸车”无处可藏。 在城市管理日趋精细化的今天,“僵尸车”就如同城市的“牛皮癣”。优良的城市环境不容“僵尸车”。整治“僵尸车”,需要使用雷霆手段,快刀斩乱麻。 |